进口涉水批件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7-12-13 15:54:13
第一步:生产能力审核
受理范围
在华责任单位所在省份的进口涉水产品,包括输配水设备(管材、管件、蓄水容器、无负压供水设备、饮水机、密封止水材料)、防护材料、水处理材料、化学处理剂、水质处理器等。
提供资料
1.**省国产涉水产品生产能力审核申请表;
2.委托采(封)样申请表;
3.产品材料及配方;
4.生产工艺流程及简述;
5.生产设备及检验设备清单;
6.产品标签和说明书;
7.产品彩色照片;
8.申报无负压供水设备、饮水机、水质处理器许可的须提供与水接触主要材料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或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
9.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国外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11.国外公司所在地的行业协会或政府机构出具的销售证明
进口涉水产品提交资料目录:
1.**省进口涉水产品生产能力审核申请表;
2.委托采(封)样申请表;
3.产品配方
4.生产工艺流程及简述;
5.生产设备及检验设备清单;
6.产品标签和说明书;
7.产品彩色照片;
8.申报无负压供水设备、饮水机、水质处理器许可的须提供与水接触主要材料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或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
9.在华责任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在华责任单位进口代理证明;
11.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12.卫生监督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二部:整机检验
检验机构:
(1)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2)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检验需要提供的资料:
1: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采样原件、说明书、在华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和封样的样机。
检验需要提供的样机:
(1)水质处理器5台(申报系列产品且属于B系列的8台),大型设备不需提供样品,现场采样,均需填写《水处理器检验技术参数》表
(2)防护材料(涂料、内衬等)40片(10×玻璃片双面涂),原样最小包装一份,提供配方
(3)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四个包装,每包装不少于<100克>(毫升),提供配方
(4)输配水设备(管材、管件、蓄水容器、止水材料等)视产品性状、规格而定
第三步:卫生许可批件申报
提供的资料:
1.许可申请表;
2.市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生产能力现场审核意见及审核材料;
3.经认定的涉水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附检验申请表、检验受理通知书、产品说明书、产品样品采样记录);
4.企业标准(进口产品提供产品质量标准);
5.申请水质处理器及防护材料许可的须提供封样样品一件,大型水质处理器除外。
6.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样机:1台。
评审费:无(以各省卫生监督所实际收费为准)